OA环境下纸质定稿的去留问题琐议
2015-06-26 10:52:00 来源: http://www.zgdazxw.com.cn/work/2014-04/22/content_42820.htm   阅读次数: 【字体:     打印
 

 

作者:福建省科技档案馆邱川燕

来源:福建档案

 

 

    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》要求:“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,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、印件与定稿……分别立在一起,不得分开。”长期以来,定稿与正本一直是如影随形,相生相伴,归入档案,似乎谁也从未质疑过定稿需要归档的合理性与必要性。近年,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,电子文件成为生力军,纸质文件成了“附属品”。为了确保档案保管的安全,大部分机关单位按照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规范》的要求同时保存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,实行“双套制”。目前的普遍情况是:文件起草人在计算机上起草修改文件,经领导核稿修改再清稿后输出的定稿大多与正本相同。这就出现了不同稿本但内容相同的问题,造成实际上的重复归档,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量,造成重复劳动,同时也浪费纸张,造成办公资源的浪费。因此,OA环境下,纸质文件归档时定稿的“去”与“留”成为归档整理工作中的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。

    一、溯本求源,解析功能看去留 

    探讨OA环境下纸质“定稿”的去留问题,笔者认为首先要分析认识定稿的功能。在文书学中,定稿是指文件的标准稿,是经修改审阅后,由机关领导人签发或会议正式讨论通过的最后完成稿,它是缮印复制发出的正式文件的标准和依据,是文件制发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。它之所以列入归档范围是因为定稿反映了公文起草、审核修改、签发的全过程,并留有负责人的签发标记和会议通过(标准)的标记,是印制公文正本的依据和标准,是日后对文稿内容查考的最直接、最原始的的凭证,能产生法定效用。(引自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的《档案人员岗位基础知识》第111页)。然而随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普及,“定稿”的功能日趋弱化,具体体现在:1、从文件的形成来看。在OA环境下,文件从草拟、审核、复核、签发、编号等每个流程都准确记录在系统的流转日志及“文件处理单”中,同时OA系统具有留痕技术,详细记录每次修改的内容与标识。“雁过留声”,计算机详细记录了文件的整个形成过程,体现文件生命周期的完整性。定稿仅是体现一个阶段的终结,并不能再现文件形成的全过程。2、从定稿的内容看,原有定稿中负载的公文起草、审核修改、负责人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标记等功能,在如今由计算机生成的定稿中已悄然发生改变。这些重要的信息标记已部分转移到公文处理单中。3、从档案的功能来看。档案具有查考、凭证的功能。若定稿与正本无异,则失去了查考作用。据笔者了解,一般利用者在查询档案时,多是以正本为依据,定稿在档案利用中的功能并不明显。4、从落实档案简化整理的原则来看。定稿的页数一般与正本相同,少为一页,多则几十、上百页。一个单位一年发文少为几十份,多达几千份。要将定稿从电子文件转化成纸质文件重复输出,劳民伤财,不符合国家倡导的低碳节能的新理念。

    二、投石问路,区分情况定去留 

    目前大部分机关采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双套归档保存方式,这是因为电子文件的证据性、管理制度、管理技术与方法、管理设备、通讯设备等方面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,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,这种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“同时服役”的状况是文件介质转换时期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我们不可否认双套归档的合理性与必要性,但我们不能一味地将电子文件悉数转换成纸质文件。笔者认为,可根据实际的需要,进行一些取舍,在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性的前提下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。

    根据上述对OA环境下纸质定稿功能的解析,笔者主张视归档文件的重要程度,确定是否将纸质定稿进行归档。例如:重要的法律、法规的制定,可保存定稿,甚至历次修改稿;重要的决定、意见、规定、制度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可保存有留痕的稿本;定稿上有留存领导签署的意见的需保存。除此之外,一般性的通知、计划、总结、方案等纸质定稿则无需保存。

    当然,在文件流转的过程中都附有文件处理单,处理单中有“文件编号、公开信息、密级、标题、签发、审核、会稿、拟稿处审核、拟稿人、文电把关意见、附件数量”等,这些栏目信息一定程度体现文件的流转过程、文件的内容信息、并留有负责人的签发标记,应与纸质正本一同输出并同时归档。

    三、夯基固本,提供保障论去留 

    确保电子文件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安全性是决定纸质定稿去留问题的先决条件。电子文件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安全性有保障,解决纸质定稿的去留问题才有依托。笔者认为,在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中具体应做到:

    1.制定科学规范的电子文件归档标准。电子文件的记录格式、载体形式与纸质文件有着本质的差别,为此,应根据电子文件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归档标准。国家档案局2003年颁布的《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中就规定了电子文件归档的同时形成电子文件的软件要一并归档。所以电子文件的归档标准要突破纸质文件的归档标准。应该联合技术部门等共同协商制定相应的标准,如:电子文件登记标准、归档标准、鉴定标准、防护标准、安全标准等,这些标准可以参照文书档案的某些做法,又不能照搬,体现标准的前瞻性与创新性。

    2.遵循按时归档的原则。已经形成的正式的电子文件要及时向虚拟的电子档案室进行移交,可以直接在OA系统中将文件归档。此外,纸质文件的正本与文件处理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,以便对有关的电子文件进行核对,防止电子文件的错乱现象或被人为删改。

    3.高度重视技术措施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性、保密性。应对电子文件的利用者实行利用权限控制,指定用户能够执行哪些操作,如只读、改写、创建等,防止电子文件的拷贝、篡改和打印;应采用签署技术,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署的目的是证实该份文件确实出自作者,其内容没有被他人改动,确保电子文件的原始性与真实性;应采用网络安全控制,如防火墙控制、电子身份认证系统、数据加密技术、建立备份与恢复系统维护电子文件的安全等。

    总之,定稿的去留问题不是简单的删繁就简的事,要全面分析,辩证对待。正如郑板桥诗云:删繁就简三秋树,领异标新二月花。“删繁就简”是为了更好地“领异标新”。其实,目前在档案管理领域还有许多类似的改革与创新问题。为此,我们不仅要减去重复劳动,更在于要增强思辨的精神;不仅要减去固步自封的思想,更在于要增强敢于突破的勇气;不仅要减去因循守旧的思维,更在于要增强创新的意识。唯有这样,我们才能顺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,与时俱进、勇立潮头。

 

 
 
责任编辑: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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